加拉太书 2:21 ~ 3:6
21节,保罗说到,若信徒可以借着行律法而得以称义,那主耶稣基督上十字架就白白牺牲了。
加拉太书3:1-4:31之总论:
3:1-5节,保罗以他本身得救的经历来提醒加拉太人,3:6-4:31节以圣经的启示来证明因信称义。从3:6-4:7节,保罗以三个对比形式来说明真正的福音都是以信为本的。3:6-9真正福音;3:10-14假福音;3:15-18文约之事;3:19-22律法为何存在?3:23-29继承人。
逐节说明:
1节,保罗责备加拉太信徒的同时语气中带有怜悯。“无知”是指他们没有属灵辨别的能力,而坚信人的话语。因为保罗已经教导他们真正福音的道理,但他们却不知道如何用以分辨假师父的谎言。“活画”,是指保罗已将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福音真理,很清楚明白的告诉他们。
2节,保罗询问加拉太信徒受了圣灵,是因信基督耶稣的福音?还是因他们的行为?所有信徒都是因信耶稣基督的福音而受圣灵的。(罗8:9,16,弗1:13-14)
3节,保罗训导加拉太信徒,既知道得救乃是靠着圣灵,爲什麽觉得自己可以靠着软弱不完全的身体成全圣灵在他们身上的工作。“无知”是指他们的灵里迟钝,不能分辨福音的真假。
4节,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靠着肉体守律法受了这麽多苦的经历中,还没有学到功课吗?
5节,保罗描述加拉太信徒与天父之间的关系。“行异能”是指神藉圣灵,赐给加拉太信徒抵御诱惑的能力,使他们能过得胜的生活。
6节,保罗从神的启示来辨明,神的救恩从起初就是从因信称义而来的。保罗以亚伯拉罕为例,神因亚伯拉罕的信就称他为义。(创15:6,罗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