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03)

羅馬書 7:1~6
猶太人反對保羅因信稱義的教義,他們認爲如果稱義只靠信心,律法就等于無用了。他們認爲律法對于他們仍然有效,能約束他們,讓他們成聖。保羅駁斥這種觀念。
第六章與第七章的對比
6:1罪 7:1律法
6:2在罪上死 7:4在律法上…死了
6:4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7:6b服事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
6:7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7:6a我們既在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
6:14罪不能作你們的王 7:1律法管人是在活著之時,但你們已經死了
6:18從罪裏得了釋放 7:3脫離了…律法
6:22做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 7:4歸于那從死裏復活的…結果子給神
丈夫的律法
1.本章的律法是指舊約時代約束人的摩西律法制度而言。
2.丈夫妻子的關係,類比于律法與猶太基督徒的關係。丈夫死了,婚姻之律法不能再約束妻子。雖然律法不會死,基督徒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等于是向著律法死了,律法對他的約束也結束了。
3.基督徒有自由歸于基督,正如丈夫死亡的妻子,可以歸于別人。
4.律法沒有讓人有行出的力量,唯聖靈能賜人生命和力量,能成就律法所不能的。
從儀文的舊樣變成聖靈的新樣
脫離律法的意思,是不再被舊約那套從外在約束人的律法制度所轄制,而是靠著聖靈從內在更新我們的生命、管制我們的生活。儀文的舊樣、與聖靈的新樣成爲對比,正如羅馬書第二章說的:「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2:29b),與哥林多後書三章說的:「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相合。今日我們服事神的態度必須從心中被聖靈感動,不是靠著外在律法儀文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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