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2:1~2
獻上活祭
12:1節:保羅語重心長地勸告弟兄姊妹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就是將自己的主權完全得交出,歸於主的權柄之下,獻上自己為祭是活祭,是聖潔的祭,是討神喜悅的祭。
“活祭”就是以自己的言行舉止來榮耀神,”聖潔的祭”就是要分別為聖,不再被世俗的邪情思慾控制自己的心,”討神喜悅的祭”就是順服神的旨意,以滿足神的心意為我們的目標。
保羅說,獻上自己為活祭是裡所當然的,是每一個基督徒應有的生活方式,神不在乎我們為祂獻上了什麼祭物,神所在意的是我們順服的心(彌迦書6:6-8,撒上15:22)。合神心意的事奉是從獻身的心態開始,是在我們每日的生活中實踐出來的。
2節:保羅接著指出,一個獻上自己為活祭的人應有的心態是:1.不要效法這個世界;2.要心意更新而變化。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就是不要被這個世界的價值觀拉著走,”心意更新而變化”就是指我們的心從本質上要被轉換更新,而這轉化與更新的動力是來自於神聖靈的引導與供應。
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的心思意念不受世俗價值觀的影響,目的是要我們明白並能分辨神的旨意。保羅也指出神的旨意必定是出於神聖潔良善的屬性,是完全的,是可喜悅的。當我們獻上自己為活祭,將主權交與神,完全順服神,心思意念隨聖靈轉化而更新就是神所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