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5.07)

羅馬書 13:1~7
順服在上掌權者
這段經文保羅教導信徒應如何面對在上掌權者。
1-5節:保羅教導信徒,要順服在上掌權者,因為神掌管世間萬物,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者都是神所命定的,神給予人權柄行使管理權,使世間萬物都各按其位,完成神所託付的責任,這有兩方面的教導:1.信徒順服在上掌權者,就是順服神。2.在上掌權者要忠於神的託付來使用權柄,不可濫用權柄。當在上掌權者濫用權柄、違反真理原則的時候,信徒要明辨,不可一味地順從。
保羅也指出,掌權者是神用來管理社會的人,是神的僕人,藉著手中的權柄服事神,維持社會的秩序,保護奉公守法的公民,為受屈的申冤,刑罰作惡的人,掌權者的佩劍就是要執行公義,但不是要使守法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行惡的人懼怕,保羅又說,出於對神旨意的認識,我們順服掌權者是為了使神的名得榮耀,使福音能夠廣傳。
6-7節:保羅接著教導信徒對社會有應盡的義務,就是要依法納稅,主耶穌也教導我們“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保羅也教導信徒要在神的面前為執政掌權者禱告,使掌權者能秉公義行使權柄,百姓可以平安度日,信徒可以專心傳福音。為執政掌權者禱告,是每一個信徒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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