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1~18, 約翰福音 1:19~34
(1-18節,續第二講)
耶穌是中保:因為從他那里可以找到從神來的生命和真理。“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17)律法和恩典是對比的。律法使人知罪,律法定人的罪,律法判刑。人人都有罪,罪的工價就是死。而哲學無法解決死亡的問題。耶穌一來解決了死亡問題,他被釘十字架,流血赦免了人的罪,從死裡復活使相信的人得到永遠的生命。因此人得救不是人的功勞,不是因為人行為好。耶穌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復。
子表明父:“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神是靈,人的肉眼不能見。如同愛一樣,只能表現,不能看見。耶穌來解決這個問題。他是神的表達,表現為一個實體,不高高在上而存在於人的心裡。
接待耶穌的可作神的兒女:“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怎樣接待?要把主耶穌基督接受在自己的生命裡。咖啡加了糖味道不一樣,人的生命裡加上了無限的神,人生怎么不改變?
(以下是19-34節)
19-34節是約翰的見證。約翰在當時是了不起的人物,很多人到他哪裡受洗。法利賽人問他是誰,他回答說:他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不是先知。他是“曠野的人聲,給耶穌解鞋帶也不配,是用水施洗的”。說明他要迎進來的更大。他為耶穌做的見證有三:
1. 耶穌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是來擔當人的罪的。日本一位校長曾經為一個犯過的學生受罰,挨25鞭,讓那個學生懂得了耶穌的愛。
2. “你看見聖靈降 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1:33)在舊約時代人在律法之下,在新約時代人在恩典之下。教會因聖靈而成立,有聖靈住在裡面。
3. “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