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3.09)

约翰福音 8:37~47

这段经文进一步告诉犹太人,他们不能真正算亚伯拉罕的儿女,而是罪的奴仆。因为他们要利用外邦人的手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而亚伯拉罕是神的儿女,没有杀人的意念。神的儿女才能行神的事。有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所以圣经的一个真理就是:事才能有行为,行为肯定你的事。

 

第二个道理是“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现在混乱的社会道德堕落,不平安,摆脱不了战争。这不单是环境的影响,是人不肯听神的话,在魔鬼的权下“偏要行”。若是人的生命不改变,就不可能改变人里面的败坏。

 

第三,耶稣自己出于神讲真理,要杀祂的犹太人出于撒旦撒谎,两者不能在一起。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巴不得他们醒悟过来,知道自己是谁才能真正相信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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