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4.02)

約翰福音 10:22~39

·     猶太人在所羅門廊下要耶穌“明明的告訴”他們耶穌是基督。耶穌回答他們已經告訴他們了,而且所做的事可以見證。但是猶太人就是不信,因為他們不是耶穌的羊,神沒有將這些人賜給耶穌基督。傳道人傳福音不是所有人都信的,說明傳道不在學問、才識,而是耶和華的靈,是神做工把他們帶來賜給我們。這是“賜”。也要人 “信”、要接受,這是人的作為,是人的道德上的責任。若給了你你不接受,就不會得著。

 

·     10:27-29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基督徒聽神的話語和跟神走是兩件事。聽表示順服,表示基督徒跟神有割不斷的關係。10:28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這是真正聽和跟的結果。得到耶穌基督的生命是是復活的生命,真正的生命。“聽”和“跟”兩個字在原文裡是現在式。要一直不斷地聽和跟,是天天的事,是永恒的事,是堅持到底的事。

 

·     另一件事就是耶穌不但認識我們,給我們永生,而且任何人都不能把羊從祂手裡奪取。撒旦拼命要奪取人的靈命、信仰、生命,但耶穌“與父原為一”,保護我們。

 

·     當猶太人拿起石頭要打耶穌的時候,耶穌“逃出他們的手走了”。這并不是耶穌怕死,而是有更重要的事——祂的目的是為你我釘十字架完成用寶血贖罪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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