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5:18 ~ 16:4
主耶穌講到三件事:一、父子與我們的關係,二、門徒與門徒的關係,三、基督徒與世人的關係。這段經文就是講第三件事。基督徒該是最守法的公民,最謙卑,卻受人看不起,遭受逼迫,幾千年來一直如此。原因有三個:
第一、世人在藐視逼迫基督徒以前就已經藐視逼迫主耶穌了。基督徒是主的僕人,主人受逼迫,僕人遭殃很自然。世界上的人在罪惡之中,看見一個至聖的人要麼相信,要麼拒絕。所以有人接受耶穌,有人譏笑辱罵藐視乃至殺害耶穌。所以基督徒走的信仰的路不是平順的。基督徒按信仰的原則生活,就會與世界的原則不同,會受到逼迫。
第二、神把基督徒從世界中揀選出來,基督徒不屬這個世界。因此世界上的人厭棄基督徒。基督徒常常失去不同屬類的朋友,屬世的和屬神不能合在一起。主耶穌和門徒為了幫助人們進入神國,卻要被抓被殺,因為不同類。
第三、“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即便耶穌行了從來無人做的許多神蹟,表明祂是神的兒子,人們仍然不信,并且“他們無故的恨我”。所以基督徒遭遇逼迫是沒有理由的,而且那些逼迫殺害基督徒的人還“以為是事奉神”。歷史學家曾說,人們最後結局可能是有神與無神的戰爭,所以基督徒要有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