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0:30~31
約翰以這兩節經文說出了他寫這篇福音的目的,用淺顯的語言輸出很深的道理,專講信仰。所以不是歷史書,也不是講教義的書,是講信仰的書。信什麼?
一、信耶穌。“耶穌”這個詞在約翰福音用了324次,重點不在道,在人。即便講道也環繞“我是”這個主題。
二、信耶穌是基督。耶穌不光是偉人、教師,祂是基督,是神應許要來的救主,是神人中間的中保。耶穌是真理道路生命。
三、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什麼人能做中保?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罪,都不能做。只有神差遣獨生子來,祂的外表跟人一樣,但祂是無罪的,是神的兒子成了人,祂的死是替死,可以從死裡復活。這是我們信仰的根基。
我們如何知道他是基督、神的兒子?20:31說:“但記這些事”。意思是這是記錄的事實,人可以不懂不了解,但祂行的事證明了。耶穌可以把水變酒,可以治病救人,赦免人的罪,在供應上使少變多,可以不受自然律的控制在水上行走,醫治好生來瞎眼的,叫拉薩路從死裡復活。
約翰福音還說:“叫你們信了他 ,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這是效果。人有三個基本憂慮:空虛與人生、罪惡與內疚、生命與死亡。當人的生命跟神一接觸,了解了生命的意義,人生就不一樣了。新的生命是脫離死亡的生命。耶穌的福音解決你一切的人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