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中的神蹟 (1)



今日讲题: 变水为酒 第一讲


· 神蹟在原文里可以有三种不同意思:(1)奇蹟超自然的现象,(2)能力一种超自然的能力,(3)标记指向神的招牌.


· 在约翰福音中所记载的神蹟就是一种标记,是要彰显耶稣基督的生命之道,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有神的同在,有神的能力.(20:30-31)


· 第一个神蹟:变水为酒(20:1-11)


这个神蹟所彰显的是耶稣的无所不能,祂可以使无变有,水变酒这是质的改变.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了几个重点:


(1)由耶稣的母亲与耶稣的对话中我们知道他们母子之间关系很好,耶稣的母亲向耶稣提出人的需要(宴席中的酒没有了).


(2)神有绝对的主权,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行神蹟是由神决定的,神行神蹟不是根据人的需要去满足人或人的好奇,而是神顾念人的需要,将最好的给我们.


(3)神的话是大有能力的,我们要顺服神的主权,做神所吩咐我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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