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5:12~26
· 痲瘋表明了裏面的罪全然外現,癱子説明瞭徒有外表,裏面卻無生命的能力。兩者都説明瞭罪的可怕,需要得醫治,並且罪得赦免。
· 得醫治是要我們認識主,罪得赦免,與主有美好的生命關係。
· 耶穌囑咐這位得潔淨的人,不可告訴衆人,只要把身體給祭司查看,並獻上禮物對衆人做證據。但我們得了醫治,或許按捺不住而不能順服,大肆宣揚,叫人以爲神的作爲就只在醫治的大能。而赦罪、回歸律法、榮耀神是更加寶貴。
· 因著擡癱子的人的信心,耶穌赦免了這癱子的罪:
顯明瞭人子有赦罪的權柄
文士和法利賽人卻議論這是僭妄的話,只有神能赦罪。這說明人一面盼望神來到,而神來到時又無法相信。
見證了神所賜的權柄,歸榮耀與神。
· 弗1:13-14 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