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4:36~53
有力的見證人在於:
- 明白聖經,傳揚真理。經歷固然有益,目的是叫人相信真理,相信耶穌基督;
- 聖經的精要在於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詩篇上的話凡指著耶穌的,都必須應驗;
- 有托付,並且有上頭來的能力充滿,見證所傳的道。
耶穌親自來成全了聖徒,並且指派他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
- 證明了復活,靈性和身體的復活。説話表明了己;手腳、釘痕的記號證明了是他的身體;吃,表明了正常的運作;
- 聖經是預言,是全部的真理,是神心意的總結;
- 開他們的心竅能明白聖經,不只是知識、律法和歷史的記載,是關於神的兒子帶領屬神的人回到神那裏;
- 得所應許的聖靈;
- 祝福他們。
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來(約翰2:19)。教會,就是神的家,就是這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