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兩約之間和新約正典(第五講)
* 社會背景:(續上講)
3 猶太人的社會:
* 猶太人社會的特色:
經濟情形:羅馬帝國的統治給予各國有相當的自主性,可發行自己國家原有的錢幣,他們委派當地人作稅吏收稅,稅吏直接向羅馬政府負責,受本國人民討厭的稅吏也征收多於羅馬政府所要求的數目得利。猶太的經濟較其他區差,可從耶穌的家中父母獻祭及跟隨耶穌的門徒看出。當時也有銀行的制度 (路十九: 23)。
* 宗教情勢:
1. 希臘眾神:希臘是泛神信仰,羅馬也相似和希臘文化思想結合信仰各種神祇,而且神祇被賦于人性化。為了軍事方便羅馬的駐防軍在各城有各自信奉的保護神祗,以弗所的守護神是亞底米女神。保羅遭遇到製造女神銀匠底丟米引起的大擾亂 (徒十九:23-41)。
2. 君主崇拜:軍事強有力的表現其高峰代表是羅馬皇帝,皇帝為鞏固其統治及效忠於他,元老院為了權力和皇帝之間互相勾結,要百姓把皇帝當作神景仰祟拜,死後尊為神,稱為主、救主、”顯聖”的神。在主後37至41年間羅馬皇帝加利古勒立自己彫像在耶路撒泠聖殿,要人敬拜。
3. 神祕宗教:當時有不能滿足眾神與君主崇拜的,接受有從東方波斯及西方埃及的神秘信仰與希臘哲學結合成神秘宗教信仰,要跟隨者有特殊的宗教儀式加入作門徒進入神秘的崇拜裡。(西二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