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約翰福音 – 第二講
· 約翰福音的作者:(續上講)
(2) 內證:
從內容及所用的詞彙和約翰的其他著作來對照:約翰用一系列見證清楚表達作者親眼目睹了這些事,從約19:35和約21:23-24的經文裡,表達出這是約翰親身經歷,約翰年老寫此書解釋[若要]不是說他不死。啟22:8 [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啟22:18-20[預言的作見證] ,兩書作者都是約翰,因無人懷疑啟示錄是約翰寫的。
· 約翰福音的信息:
(1) 以見證的方式來表達:約翰的筆法和詞彙是把各個有關聯的見證有層次地連起來,並寫出其人物、時間,地點、事物來說明。例如約1:4-7 先由施洗約翰為光作見證,繼續往後在約1:15-51 轉到安得烈,然後到西門彼得,再到腓力和拿但業,他們都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彌賽亞。接著約2:1-11,約3:32-33,約4:39,約5:31-40一系列的有關見證。
(2) 對神蹟的描述與解釋:約翰福音收集了七個主要神蹟,在描述神蹟的過程後接著有很長的篇幅是耶穌的教訓,這是約翰講述各神蹟的共同特點,用神蹟及教訓來傳達其信息。
(3) 對[信]的解釋:約翰沒有用希臘文名詞的[信],而是用動詞的[信]來表達,[信]就是接待,希臘文動詞用時有加入一個介系詞如英文的[入],表達信心的動作由外進到真理裡面和進到信的對象裡面。這[信] 的動詞在此書有98次之多,這是約翰所要傳達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