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书总论与马可福音系列 (2.12)


今日讲题: 约翰福音第二讲



· 约翰福音的作者:(续上讲)


(2) 内证:


从内容及所用的词汇和约翰的其他著作来对照:约翰用一系列见证清楚表达作者亲眼目睹了这些事,从约1935和约2123-24的经文里,表达出这是约翰亲身经历,约翰年老写此书解释[若要]不是说他不死。启228 [这些事是我约翰所听见所看见的],启2218-20[预言的作见证] ,两书作者都是约翰,因无人怀疑启示录是约翰写的。



· 约翰福音的信息:



(1) 以见证的方式来表达:约翰的笔法和词汇是把各个有关联的见证有层次地连起来,并写出其人物、时间,地点、事物来说明。例如约14-7 先由施洗约翰为光作见证,继续往后在约115-51 转到安得烈,然后到西门彼得,再到腓力和拿但业,他们都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弥赛亚。接着约21-11,约332-33,约439,约531-40一系列的有关见证。


(2) 对神蹟的描述与解释:约翰福音收集了七个主要神蹟,在描述神蹟的过程后接着有很长的篇幅是耶稣的教训,这是约翰讲述各神蹟的共同特点,用神蹟及教训来传达其信息。


(3) []的解释:约翰没有用希腊文名词的[],而是用动词的[]来表达,[]就是接待,希腊文动词用时有加入一个介系词如英文的[],表达信心的动作由外进到真理里面和进到信的对象里面。这[] 的动词在此书有98次之多,这是约翰所要传达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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