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 约翰福音 – 第二讲
· 约翰福音的作者:(续上讲)
(2) 内证:
从内容及所用的词汇和约翰的其他著作来对照:约翰用一系列见证清楚表达作者亲眼目睹了这些事,从约19:35和约21:23-24的经文里,表达出这是约翰亲身经历,约翰年老写此书解释[若要]不是说他不死。启22:8 [这些事是我约翰所听见所看见的],启22:18-20[预言的作见证] ,两书作者都是约翰,因无人怀疑启示录是约翰写的。
· 约翰福音的信息:
(1) 以见证的方式来表达:约翰的笔法和词汇是把各个有关联的见证有层次地连起来,并写出其人物、时间,地点、事物来说明。例如约1:4-7 先由施洗约翰为光作见证,继续往后在约1:15-51 转到安得烈,然后到西门彼得,再到腓力和拿但业,他们都见证耶稣是神的儿子,弥赛亚。接着约2:1-11,约3:32-33,约4:39,约5:31-40一系列的有关见证。
(2) 对神蹟的描述与解释:约翰福音收集了七个主要神蹟,在描述神蹟的过程后接着有很长的篇幅是耶稣的教训,这是约翰讲述各神蹟的共同特点,用神蹟及教训来传达其信息。
(3) 对[信]的解释:约翰没有用希腊文名词的[信],而是用动词的[信]来表达,[信]就是接待,希腊文动词用时有加入一个介系词如英文的[入],表达信心的动作由外进到真理里面和进到信的对象里面。这[信] 的动词在此书有98次之多,这是约翰所要传达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