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宣講期 (第七講 – 設立門徒)
(二) 宣講期 (可1:14~可8:30) : (續上講)
- 設立門徒(可3:13~19):這段經文是記載主耶穌楝選十二個人作祂的門徒,主選召門徒有祂自己的重要目的,據第14節經文共有三件事是主耶穌看重的,分別是要他們常和祂同在,差遣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去醫病趕鬼。
(a) 首先主耶穌揀選門徒其主要目的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正如在馬可福音第一章前述的主耶穌呼召彼得和約翰兩對兄弟跟從祂一樣,呼召十二門徒來跟從祂,從祂身上看見祂所行的事,聽見祂說的話,並且生活在一起,透過這些門徒式的帶領,使他們成為神手中所要用的器皿。這給我們今天事奉的重要提醒,在繁多的事工中主要求常和祂同在,如果與主有親密的關係,服事時必然經歷到神奇的恩典,摩西和保羅就有這樣的經歷。
(b) 其次是要差他們志傳道,這次序優先於治病趕鬼,這個次序不能忽略,如果事奉中不知不覺被工作拖垮,失去傳道的本分則是很可惜的。
(c) 主耶穌給予門徒有治病趕鬼的權柄,正如馬太福音第十章和路加福音第九、十章記載主差遣門徒去作工都給他們權柄。
· 在主的教導下,正如路9:51~56節原來稱為雷子的約翰改變成為被稱為愛的門徒。而彼得仍然忠實的記錄賣主耶穌的猶大,賣耶穌的這幾個字就永遠冠在猶大的名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