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10:32~45
今日讲题: 第三次预言受难 (受苦期–第十讲)
(三) 受苦期 (可8:31~可16:20) :在第十章32节开始记载主耶稣上耶路撒冷的许多其他教训。
· 预言受难 (可10:32~34):主带头勇往直前的走上耶路撒冷的行动,令门徒和跟从的人们心中又希奇又害怕,主叫过十二个门徒来,第三次告诉门徒而且更详细地预言祂将受害、被杀、复活的事。祂将在耶路撒冷的遭遇共有四件事:1)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2)他们要定他死罪,交给外邦人。3)他们要戏弄他,吐唾沫在他脸上,鞭打他,杀害他;4)过了三天,他要复活。这次主说:〝看啊!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和以前二次是单指著主自己说的是不同的,这是主向他们发出的挑战,主知道要承受永生的道路不经过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是不可能的。但祂先替我们背负了,祂先走过的,跟从祂的也必应有这样的心志和主一同走。
· 谁愿为首必作仆人(可10:35~45)这段经文可分二小段,35到41节和42到45节,在马可福音有它特别的地位,第45节是在此福音书两处经文的一处能解释耶稣死的意义。在主第三次预言祂的被害后,西庇太的两个儿子雅各、约翰求主赐他们在主荣耀里左右的位置。从这两人和耶稣的对话,看出他们相信无论求什么主都能做。但耶稣说:〝要我给你们作什么?〞严肃地说:〝你们不知道所求是什么。〞首先显出主不是为自己而为祂的门徒做甚至为我们被钉十架受死也愿意,今天我们负责的同工能否从内心对弟兄姊妹说:〝要我为你们做什么?〞其次这提醒我们在我们祷告时,知道应当求些什么。主接着谈到:1)祂的荣耀和祂所喝的杯和所受的洗有关连;2)祂的门徒也要喝同样的杯和受同样的洗;3)在主旁边的位置不是主所赐的,而是父神定规的。从希腊原文[喝的杯] 、 [受的洗] 是现在式,希腊文现在式有表达现在还在进行的动作,也就是指现在还继续经历的我们所喝的杯和受的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