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受苦期 (可8:31~可16:20) :可14:43后是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抓的经过和如何受审。
· 捉拿耶稣的经过(可14:43~52):犹大为了30两银子出卖耶稣,他和祭司长商量后,这件事巳经成为由祭司长、文士、长老组成的公会代表所下的决定,要捉拿并除掉耶稣。所以有很多人拿着刀棒和祭司长等来到客西马尼园,耶稣的死不仅只是撒但要除掉祂而且面对的敌对势力是整个犹太人的代表,也包括耶稣的学生,这是为何耶稣当时这样难过及伤心。第44节提到 卖耶稣的人曾给他们一个暗号,这特别的词汇就成为犹大所得到的称呼,他的堕落是值得我们警惕的。犹大用与谁亲吻作暗号指示谁是耶稣,因当时园里非常暗,要抓耶稣的人尽管带着火把但仍很难看清楚,因此犹大用本来表示友谊的亲昒作为分辨卖主的记号,可见撒但进了他的心是多么可悲的。第47节指有一人拔刀削掉大祭司仆人的一个耳朵,据约18章记载是彼得显出他肉体的勇敢要保护主,正如在太16章他曾拉住耶稣不让祂去耶路撒泠,但他是错误的,主不愿祂的门徒成为被捕的对象,就医好这仆人的耳朵。但耶稣表明祂公开的天天在殿里教训人,现在为何拿刀棒像拿强盗般的抓祂。接着说这事成就是应验经上的话,这是在此章第三次提到应验经上的话。路2章记载主耶稣在12岁时就以天父之“事”为念,“事”希腊文danwa和“话”是同一字,主心中所记是天父的话,我们事奉主的道路中,就是要常记主的话和作天父要作的事。抓耶稣时门徒都篱开祂逃走了,这也应验可14:27主所说的话,我们应谦卑仰望倚靠主而不是靠自己。50到53节经文插入两节在其他福音书中是没有的,一个赤身披着麻布的少年人跟着耶稣,当众人要抓他时就丢了麻布逃走了,这少年便是写本书的称作马可的约翰,徒12:12彼得从牢逃出后就到称作马可楼去,信徒们常聚在那里祷告,耶稣复活后与门徒相会之处便是马可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