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系列(5.06)

马太福音 18:21~35

这两段经文我们看到两个不同的标准,就是当我们自己有需要或有难处的时候,我们都希望借着祷告使我们的需要被成全,或困难可以被挪去。然而当我们看到别人有需要或难处时,出于爱心的我们也盼望他的需要可以被成全或难处可被挪开,但那里面出于“己的想法就可能认为这是神要提醒他是否里面有隐而未现的罪。


当彼得问主耶稣若有弟兄得罪他,他当饶恕这弟兄几次?这似乎告诉我们彼得的意思是他愿意饶恕弟兄,但又好像不那么心甘情愿,当需要我们饶恕人的时候事实上我们的内心已经受伤了,里面的“己是不愿意饶恕的,但在我们靠自己的努力一次两次或许可以,次数多了就很难做到了。比喻中当那欠了主人一千万银子的仆人因着主人动了慈心与怜悯,免了他的债之后,他并没有用主人对他的慈心与怜悯去对待那欠他十两银子的朋友,反而用很严厉的态度去对待朋友,使其他同伴都看不过去了,而向主人告发他。


这个比喻让我们思想自己的光景,在主面前我们是个罪人,我们的罪何其多,因着主的慈爱与怜悯,祂舍命为我们的罪付代价死在十字架上,使我们的罪得赦免,里面有平安与喜乐。但在我们遇到有人亏欠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显得自以为义的去压迫人,完全忘了主的恩典与怜悯。经文中主用比喻说明饶恕是一种生命的表现,而非观念。当我们将自己的生命与主耶稣基督的生命相连接的时候,主的慈爱与怜悯也会在我们里面表现出来,使我们能够从内心真正的饶恕那亏欠我们的人。主祷文中“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就是教我们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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