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2.03)

尼希米记 10:28 ~ 12:26


1028-31 不与当地人通婚,守安息日、安息年并免除债务。


1032-37 恢复利未人事奉的体系。恢复将头生的儿子、牛羊并初熟的果子分别为圣归给神的制度。


1037-38 恢复十一奉献,使神家的府库有粮。


111-24 将十分之一的人口移民到耶路撒冷,来增加城中的人口数量,以便再次使耶路撒冷成爲以色列民的敬拜中心。


1210-11 尼希米重建城墙所带来的属灵复兴持续了四代之久。


1224-26 参照大卫时代的命令,设立在圣殿供职的班次。

重点总结:


以色列民既然认识到被掳是因为犯罪得罪神,归回是因神的慈爱和恩典,就从心里承认自己的罪,愿意与神重新立约,遵行祂的律法典章。


立约的内容包括:不与当地人通婚,守安息日、安息年,恢复十一奉献和利未人事奉神的制度,并且按照大卫王的命令,在圣殿中设立供职的班次等等。


尼希米重建城墙带来的属灵复兴,使耶路撒冷再次成爲以色列民的敬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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