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2.09)

申命記 23:1~24

第十九課  律法的詳細內容—入會的條例


三﹒摩西第二次講律法(申512619


G﹒律法的細則


12﹒入會的條例與其它雜例(第23章)


廿三章裏又有一些雜例,共分七段﹕


a.入會的原則(申231-8


耶和華的會指的是他們聖潔聚集時的大會,當以色列宣告節期,好比三次過大節的時候,全以色列男丁都要聚集一起有聖會,其中有些人是不能參加的。但使徒行傳八章講到埃提阿伯太監的例子,他不僅是閹割的,且是外邦人,竟然能夠入耶和華的會,可見神接納人是不受條例限制的。


(第2節)早期家譜系統來源是非常受重視的。在以色列人被擄歸回以後,譜系不明的人不准入耶和華的會,也不准加入事奉。可見個人家譜系統的重要性。


(第3-6節)亞捫人和摩押人是羅得的子孫,以色列人曾被警告不可攻打他們,因為同出于亞伯拉罕的系統。但他們之所以不能入會,不是因為他們的出身,而是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來迎接、幫助以色列百姓。雖然以色列人不攻打摩押、亞捫人,但也不祝福他們。不過,條例之外仍有神的恩典。路得記中的路得是摩押女子,但卻蒙了神的憐憫,她不僅被波阿斯接納,也因著波阿斯的緣故能進入神的家中,進入以色列民族中間,並且她從波阿斯得著了後代,一直到大衛身上。這是在律法之外所加添的恩典,叫我們看見外邦人也蒙神的恩典。神的心胸寬大,願意萬民都歸順祂,作祂的子民,到了新約,我們就清楚看見“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神愛世人的心,藉著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已經清清楚楚表明出來。至于舊約的字句律法,可說是神為了保全以色列人成為聖潔的族類。但申命記這裏還是明確講了,過了幾代之後,願意進入耶和華會中的人,還是可以被接納。


b.營務潔淨(申239-14


基本上潔淨的要求是個人的衛生習慣。從公共衛生的角度看,行軍的時候要更注意衛生,免得有各種傳染病或污穢發生。這裏提到二種污穢﹕(a) 夢遺,這事從個人外面或內心來看,都有心中潔淨的問題;(b) 便所,雖在外行軍,還是要注意這些潔淨的事,就地掩埋,不會對環境造成問題,並且神在他們營中行走,救護他們,神是聖潔的,所以他們應當聖潔,當分別為聖。


c.逃奴(申2315-16


以色列人中間有二種奴僕﹕(a) 外邦買來的奴工,(b) 以色列人自己貧窮了,把自己賣給弟兄作奴僕。如果奴僕逃走了,逃到你那裏,你要接納他。這就像今天有些國家有接待逃避迫害的移民的法律一樣。神叫以色列人對作奴僕的人有慈愛的表現,藉此記念他們也曾在埃及作過奴隸。若逃奴在以色列人中間可以自由生存下去,終有一天他會歸向以色列的神。


d.妓女、孌童(申2317-18


17節是因聖潔的意識所產生的要求,但事實上以色列人中還是有妓女、孌童,可能他們曾到殿中許願後得著應驗而想還願,但如果還在罪惡中生活,神並不接納。他如果真是感到神眷顧他,就應該脫離犯罪的生活,靠神的恩典再次站在他該有的地位上,在正經事業中事奉神。新約中保羅講到作工的要親手做正經事,所以神所不悅納的工作就不能做。


e﹒借貸取利(申2319-20


一個人因急切需要而向人借貸的時候,弟兄之間要有鬆手幫助他的心態。神的要求是﹕不可塞住憐憫的心,總要敞開手盡力幫助他。借給貧窮就是借給耶和華,並且不指望全數歸還。但從借的一方來說,等到窘迫過去以後,應當回報當初借給我的人,這是靠恩典,不是靠律法。我們對人寬厚,神對我們也寬厚。


f﹒許願(申2321-22


當初如果不許願就沒有罪,一旦許願就要在神面前有個認真的態度,所以要注重口中的話,不可冒失開口,或說許錯了願。神看重我們的內心,當我們在壓力下說出心中深處的願望和想法,神是算數的。神是信實、守約的神,說話不算話是得罪神的。


g﹒准吃不准帶(申2323-24


整個園中葡萄很多,你吃了對他沒有損失,但如果你貪便宜,把葡萄拿出去,一次吃不完還多吃幾次,甚至賣了,就是貪心,佔了弟兄的便宜,這是神所不允許的。


作業:


1. 入耶和華聖會之條件為何,有破格入會的嗎?


2. 在借貸的規矩上神是如何勉勵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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