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二课 律法的详细内容—特别奉献的条例
三﹒摩西第二次讲律法(申5﹕1至26﹕19 )
G﹒律法的细则
14﹒特别奉献的条例(第26章)
a.奉献初熟的果子(申26﹕1-11)
摩西教导以色列民,到了神应许他们列祖亚伯拉罕的流奶与蜜之地时,每一个人都应该对神所赐之地献上感恩。就是将从神所赐之地收获的初熟土产献给神。
当摩西在述说这段经文时,以色列民尚未进入迦南神所应许之地,也不知道何处是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从以后的历史我们知道,神选择了耶路撒冷为祂名的居所。
以色列民进入迦南后,与当地迦南人有争战,他们得地业的时间不同,所以他们献祭的时间也不同,当时任祭司的人也不同。摩西教导的重点是每一个人得了神所赐之地后,首先要将初熟的土产带到祭司那儿献给神,向神献上感恩。
(第5-11节)摩西教导以色列民献祭时的祷告﹕“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说出以色列民乃亚伯拉罕的后裔,经过以撒到雅各(神为其改名为以色列)。这段经文简单的说出了以色列民自亚伯拉罕到雅各,以及摩西带领他们出埃及的景况。
雅各带着全家寄居埃及,在埃及,以色列民生养众多,成为强大的国民,但却受到埃及人民的苦待、欺压,于是他们向神哀求。神差遣摩西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在旷野四十年,现在即将进入神所应许的流奶与蜜之地。经文中述说了神的大能与慈爱拯救。
在经文的一开始用“我祖原是一个将亡的亚兰人”,是将自己摆在一个低微的位置,如此才能更体会神的慈爱恩典,向神献上感谢。
(第10-11节)摩西教导以色列民每一个人都应认识、明白神的救恩,敬拜神,在神的面前献上个人的感恩,并享受神所赐的福份与喜乐。
b.第三年的十分之一(申26﹕12-15)
利未人在以色列民中受到尊重,他们原是没有地业的,生活所需全仰杖其他支派的供给。申命记14章22,28节中,对十分之一的奉献有清楚记载。申命记14章22节所说的十分之一是按祭司系统分配给利未人,与奉献的百姓没有直接关系。申命记14章28节则是不经由祭司系统的分配,是各人将所得的十分之一聚集在城中一处,分给城中的利未人与寄居的孤儿寡妇,使他们得以饱足,这使得收者与奉献者之间有直接的关系。
十分之一原是按神的吩咐奉献给神的,再按神的旨意分配给各祭司、长老等等为神工作的人,而每逢三年的十分取一所奉献的,是按利未人与寄居的孤儿寡妇所需而定。他们如此行原是按神的旨意。
(第14-15节)以色列民按神旨意奉献十分之一是洁净之物,没有沾染死亡。这些条例在利未记中有详细记载。
神赐福给我们,乃是基于我们先遵守了神的诫命。
c.尽心、尽性、谨守遵行(申26﹕16-19)
(第16节)这是对申命记中第六章神话语的回应。在申命记中,“谨守遵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词句,表示出摩西要以色列民对神完全的顺服。
(第17-19节)述说神与祂的子民立约的关系。我们被神接纳作为神的子民,是基于我们接受耶和华神为我们的神,谨守遵行祂的诫命、律例、典章,应许遵行祂的道。
申命记是神藉摩西再次晓谕神的律例、典章,亦即神再次与以色列民立约,由申命记第五章至第廿六章,摩西一再提到“今日”,即重申在摩西讲述神的各种律例典章的同时,也重申我们要作神圣洁的子民,愿意谨守遵行神的诫命、律例、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