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3:16~27
2.守望者的责任
守望者不僅要用眼看,還要用口說,作為守望者必須忠誠、必須儆醒,必須勇敢,這些都是守望者當有的素質。然而,守望者有個最重要的責任,就是要警告人。人都不願意得罪人,但是作為一個守望者卻必須警告人、勸誡人、甚至責備人。在聖經裏有一個最好、最美的例子,就是約拿去警告尼尼微城的人。
其他例子还有:1.神所立的守望者必須嚴格的傳講神的話,一字不可刪減。不能瞻循人的情面,不能顧忌個人的得失,這就是守望者的職責。(耶26:1-3)2.保羅的榜樣,在種種艱難之中放膽傳講神的話。(徒20:17-21)3.自己講的必須自己先做到。(提前4:12-16)這就是守望者的職責,絕不可以放鬆,絕不可以鬆懈!
3.守望者的風險
有職責就會有風險,守望者必須有受苦的心志,有擔當的勇氣,有舍己的代價。那麼,守望者都會有什麼樣的風險呢?1.容易成為敵人攻擊的目標。守望者隨時都會有性命之憂。在教會裏也是如此。2.時刻都要保持儆醒的狀態。別人可以睡,你卻不能睡,別人可以放鬆,你卻不能放鬆,別人可以貪圖安逸,你卻不能貪圖安逸。3.這是一個充滿風險的職分,可以說是性命攸關,不僅關係到他人的性命,也關係到自己的性命。救別人,其實就是救自己。
這是何等嚴肅的事!所以, 我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徒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