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6.02)

(續前)當神要復興一個人的靈性的時候,就必先對付這個人的肉體。而肉體裏隱藏最深的就是驕傲(包括“屬靈的驕傲”),就是住在我們裏面的“以東”。解決了以東,屬靈的生命才會恢復正常,得到復興和長進。本章聖經對今天的教會有深刻的提醒。
瞥見復興的美地
神要將外邦的惡人滅盡,卻不將以色列人滅盡,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神要從寬懲治他們,刑罰之後,必有恩典。
一、復興的起因
1. 因神向外邦人所發的憤恨
結36:1-7表達了神向外邦人所發的憤怒。雖然以色列人就其先前的惡行和悖逆來看,他們實在不配得神如此的厚愛,但這就是祂對以色列人在審判中以憐憫爲念的恩典流露。神憤怒的原因是外邦人敵對以色列的狂傲心態。
2.因神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憐憫
結36:5-6表明神是聖潔、公義的神,神也是慈愛、信實的神,祂一直吩咐以色列悔改,也一直期待以色列悔改,盼望他們回到神的旨意上來。
3.因神為自己的名所發的熱心
神施行救恩的動機:一是爲彰顯自己的榮耀;二是為見證自己慈愛良善的屬性;三是為著自己的聖名。正如詩23:3 所說,“祂使我的靈魂蘇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二、復興的實際
結36:24-28。神的榮耀和威嚴,不僅表現在祂的審判上,也彰顯在救恩上。神使分散在列國中的以色列民歸回本土,恢復他們的處境而彰顯了自己的榮耀。神使以色列人的復興幷不只是停留在回歸應許之地的表面,神更要復興以色列人的靈性,好使他們永不沉淪。所以,神要與祂的子民“另立新約”,並且將祂的律法放在祂子民的心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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