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 56:3~7
· 3b节:神藉先知告诉外邦人和太监,神的救恩将临到他们。”枯树”代表没有后代的人。
· 4节:指出蒙恩的太监在行为上应有的见证,包括1、谨守安息日的规条,2、拣选神所喜悦的事(参考赛66:2-6,耶9:23-24,何6:6),3、持守神的约就是神的一切教训与相信神的应许。
· 5节:描述神如何恩待这些合神心意的太监,他们可享在主里的荣耀且可留名在圣殿的墙上比靠儿女留名的更好(撒下18:18)。
· 6节:描述外邦人蒙恩后应有的行为见证,包括1、事奉神:指参与神的百姓敬拜神。2、爱神的名:就是从神的话语与神的工作中显明神的属性。3、做神的仆人:为神忠心勤劳的作工,完成神在我们身上的使命与心意,在我们的身心上见证神。
· 7节:描述神对一心寻求祂的人所施的怜悯,神要领他们到圣殿所在的山上,因为那里有神真理与教训。神要使他们在圣殿中敬拜神与祷告时心中有喜乐(利17:8,22:18,可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