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8:6~7
· 6節:神藉先知指出真正禁食時應有的行為。先知此處依舊使用問話方式來加強語氣說到“禁食”的目的是為了刻苦己心,節制自己肉體的情慾,愛神,愛人。因此在神面前應該有一個與禁食相輔的行為,就是要解開一切對己對人的枷鎖,特別是對那些希伯來人的僕人而言,這是舊約律法上的規定(出21:2-4,利25:39-43,申15:12-14)。在新約時代可以衍生為解開對一般人不合情理的要求,也就是掙脫開一切拘禁我們身心靈的枷鎖(太23:1-4,徒15:28-29,加5:1)。經文中的“繩索,軛”是指一切人為不合情裡的要求。
· 7節:接著先知說到除了解開枷鎖之外,還要有憐恤人的心與行為,供應那有需要的人生活上的需要,包括分餅給饑餓的人,接漂流的窮人到家中,送衣服給赤身露體的人,體恤顧念自己的骨肉至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