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61:10 ~ 62:2
· 10節:這是以色列民經過神的救恩後,從內心頌讚神的作為與神的恩典。“拯救為衣”公義為袍”這是新約救恩的中心思想,因為人不能靠自己的行為使罪得赦免,唯有靠主耶穌的寶血始我們藉著主耶穌的救贖而稱義(羅3:19-23,林前1:30,林後5:21,腓3:8-9)。“華冠”此處是指祭司在獻祭時所戴的冠冕(出29:5-9,亞3:4-5)。“妝飾”指一切華麗的服裝與配飾。這段經文是描述當神的百姓得神救恩的同時,神也要使祂的百姓得榮耀。
· 11節:神在祂所定的日子必要彰顯祂的公義,百姓對祂的讚美必如泉水湧出,神必在萬民中得榮耀,得尊崇與頌讚。
· 62章是神對錫安救恩的保證。
· 1-5節:錫安與神的關係恢復。6-7節:神的兒女應恆切的禱告,求神拯救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世上揚名。8-9節:神發誓必保守並供應神兒女的所需。10-12節:宣告救主的降臨。
· 1節:神宣佈祂向錫安施恩的時候到了,祂不再沉默,祂要彰顯祂的公義,如太陽初昇,神的兒女將不再受捆綁(詩19-5-6)。
· 2節:神將給耶路撒冷一個新名,當神給一個新名的時候,就表示這個人的生命有了一個特別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