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先知書系列 (2.06)

約珥書 3:1~21
神審判萬民

1. 神聚集萬民, 帶萬民下到約沙法谷。

2. 約沙法的意思, 是耶和華審判;所以在那裡就是審判谷, 由耶和華神親自審判。

3. 神要為他的百姓申冤, 因為列國已經欺負以色列很久了。

敵人的罪惡

1. 敵人將神的百姓, 就是神的產業分散在列國中。

2. 神的地土, 常常被解釋成神的恩典;敵人隨意處理神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

3. 敵人把以色列人當成玩物任意對待, 甚至任意買賣當作奴隸。

4. 敵人搶奪的, 是以色列人的金銀寶物, 可是在神眼中, 這些都是神的, 神一定保護到底。

5. 本來應該是屬於神的東西, 敵人卻放在自己的廟裡。

神對敵人的刑罰

1. 對外邦人, 神必使報應歸到他們頭上;本來是猶大人的兒女被賣, 但現在是敵人的兒女被賣給猶大人。

2. 到最後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臨到的時候, 神要審判列國, 卻要作他百姓的避難所。

3. 神必報復流血的罪。
神與人同在

1. 愛我們的神, 在人悔改, 一心歸向祂之後, 祂仍然與自己的百姓同在。

2.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且又住在錫安我的聖山。”(3:17)

3. “因為耶和華住在錫安。”(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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