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讲)
11.分段:
第四卷(90-106)民数记———论安息。
第五卷(107-150)申命记———论真理。
三、提要
1、诗篇与神的圣名
名字具有三层涵义:名誉、属性、权柄。(诗8:1, 103:1, 106:8)神的名字是神自己的启示与彰显,也就是说,我们所信靠、敬拜的神并不是不知名、未认识的神灵(徒7:23),乃是创造天地的主(诗146:1),与人立约的神(诗89:3),乐意与人同在(诗27:13)、引导人走义路(诗23:3)。
我们的神有这样几个名字:
(1)耶和华 – 在旧约里出现过5321次。中文翻译就是“自有永有”。意即“我是一位活着的神。”
(2)神 – 在旧约出现过2555次。这个字在原文里是个复数,却绝对不可以译为“多神”、“诸神”。
(3)王 – 在诗93:1-2说到耶和华作王。其他还有95:3,96:10,97:1,98:6,99:1等。
(4)主 – 因为敬虔的以色列人为了避讳而不直接提神的名字,故以“主”代称。
(5)父 – 在旧约的时代,以色列人早已认识神是父。在诗篇中有68:5,89:15和103:13)。
到了新约,神赐下了满有恩惠的新名 —— 耶稣。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2、诗篇与神的恩约
圣经之所以被成为新旧约,而不是上下册或上下集,可见“约”是圣经里一个十分重要的观念,贯穿整本圣经。我们要提到三个主要的约。
(1)亚伯拉罕之约 – 从立约的本质来看,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是救赎的一个里程碑,刻在肉身上,是神对人无条件的爱和白白的恩典。。
(2)摩西之约 – 此约的本质是亚伯拉罕之约的更新,是神向亚伯拉罕应许的延伸
(3)新约 – 约的核心就是耶稣基督
在诗篇里诗人屡次提到神的约。
3、诗篇与神的话语
在诗篇中,圣经被称为神的律法、律例、典章、法度、诫命、命令、话语、道、判语、训词、应许等等。诗人用许多诗句颂赞神的话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诗119]是专论圣经的诗篇;全篇176节中无一节未言及圣经!
4、诗篇与神的慈爱
“慈爱”在希伯来文里是Hsd,这个字的字根包含了约中的爱、忠诚的爱、专一的爱和无私的爱,圣经中常常将“爱”与“约”放在一起,指立约双方都要以忠诚相处,以恩慈相待,彼此共同守约。在约的关系里,神以无条件的慈爱看待以色列民;同样的以色列民也当用忠贞的爱回应神。我们的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诗86:15)(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