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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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第01章)
我們若明白一切都是從神來的,是神的恩典,我們就會從內心敬畏神,甘心接受神的旨意,過一個信靠神、順服神、榮耀神、有益於其他人的喜樂的生活。
十字架在聖經中代表我們的老我與主一同釘死,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是每一個信徒應有的經歷。
若順從肉體情慾愛好而行就會為自己種下禍患,若是順從聖靈的引導與管制,就會結出聖靈的果子,並因此而得到永生與一切屬靈的福分。
在基督裡互為肢體,就應當彼此分擔重擔,完全基督的律法,因為愛能滿足所有的律法要求。
保羅用單數字來形容聖靈的果子,這表明出聖靈的果子的合一性,這合一性也應當出現在所有被聖靈充滿的信徒身上,這也是彰顯了神的大能。
順從聖靈引導的生活是一種信心與愛的生活,以愛為規範,以榮神益人為目的。這樣的生活才是真正的自由的生活。
所有的律法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中,唯有愛能使律法得以完全。
一個真正的信徒生活是憑信心順從聖靈的帶領,等候神的救恩在我們身上完成時,神就稱我們為義人。
信徒應有的責任,就是在實際生活中要在真理上站立的穩,堅定保持主裏的自由,不再做律法的奴僕。
撒拉因著神的應許生以撒,成爲所有憑應許得生命之人的母親。我們也是憑著神的應許與恩典成爲神的兒女。
保羅也曾經受律法的捆綁。保羅希望加拉太的信徒能像他現在一樣,在神的恩典裏自由的生活,不要靠守律法來換取神的救恩與喜悅。
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信徒,都是神的兒子與耶穌基督一起為後嗣,繼承神的產業,不再是奴僕而是主人,使我們與神有生命的連結,這是神的慈愛與恩典。
律法,就好像是我們的啟蒙師父,使我們因律法而知罪,引我們到基督裏,因信耶穌基督得以稱義。
人不能因行律法而得生命,人都是罪人,無法因行律法而稱義,唯有那因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得著神的應許,得到從神來的福分,就是得永生。
神所看重的,並不是從肉身而言的亞伯拉罕後裔;神看重的,是有像亞伯拉罕一樣信心的後裔。凡和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都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神的救恩從起初就是從因信稱義而來的。若信徒可以藉著行律法而得以稱義,那主耶穌基督上十字架就白白犧牲了。
當我們重生得救的時候,我們的老我就與主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是一個從基督而來的新的生命。
真理比表面的和諧更加重要。信徒團契的根基是真理,爲了表面的和諧,而在真理上妥協,是不符合神的心意的。
保羅強調,他所傳的福音與眾使徒所傳的相同;那些假師父所強調必須先做猶太人,然後才能做基督徒的福音,是沒有根據的。
神揀選保羅做外邦人的使徒,並在恩典中呼召保羅,神又將耶穌基督的啟示放在保羅的心中,使保羅真正明白主耶穌降世救人與上十字架的意義。
神的僕人最重要的是應當討神的歡心, 而不是討人的歡心。信徒要得神的歡心,這與討從人來的歡心是不能幷存的。
加拉太書,可說是羅馬書的縮寫本,這本書對16世紀的宗教改革有很大的影響。其主要信息,是教導信徒屬靈的自由與因信稱義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