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 119:18, 馬太福音 11:27~28, 提摩太後書 3:16
講題:啟示與光照
一.前言:
“啟示”的廣涵所指的是它的範圍與內容,包含人生及宇宙中的全部,就是人生中的每一件事情。神的兒女要得到神的啟示,才知道如何安身立命。
二.啟示與安息:
人若沒有認識父與子,沒有得到啟示的話,他就活在勞苦愁煩中沒有安息。當你得著神的話語,得到神的啟示,你才有真正的安息。
三.啟示與默示
(1)“默示”是聖靈的感動(提摩太後書3:16-17),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2)默示是強調寫作過程的保守,啟示是強調神賜下他話語的內容。
四.啟示與光照
(1)“啟示”是指神的話已經寫在聖經裡—特別啟示;“光照”是指讀者讀聖經時所看到的亮光,是其以前所從來沒有看到的,這就是聖靈光照我看明白了。
(2)神向我們說話,是藉著聖經啟示,而我們對啟示的瞭解吸收,是透過聖靈的光照。我們要以整本聖經“以經解經”衡量我們所看見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