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題:救贖啟示-“墮落後”的啟示
一.前言:“特殊啟示”:
(1)神特別的臨在,以言語與行動來直接啟示,這稱為“特殊啟示”,或稱“特別啟示”或“超自然啟示”。
(2)神向人說話的“特殊啟示”是以“基督耶穌的救恩”為中心與範圍,在神學上就稱為“救贖啟示”。
二. “救贖啟示”的必須:
(1)人們從“普遍啟示”得知自己需要神與他的拯救,但是無法得知:真正的救主是誰,救恩之路何在。
(2)神賜下的“特殊啟示”,是“救贖的”、“超自然的”,給陷溺苦海的罪人;唯有如此,芸芸眾生才得見真光,可脫離黑暗的權勢。
三. “救贖啟示”是漸進的啟示:
自人類始祖亞當以來,神的啟示不斷向人說話。創造主並未停止啟示,反而應許救恩,開始借連串的歷史事件向人顯明他自己是救贖主。神是歷史的主,在歷史中以“漸進的啟示”將救恩顯明。
三.結論:
“救贖啟示”是在人墮落之後,所賜下的特別啟示,是罪人得救所必須的。這在歷史中漸進的啟示,是以“基督”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