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論(2.05)

馬太福音 11:27, 以弗所書 1:19~23, 腓立比書 2:6~7, 歌羅西書 1:15~20, 歌羅西書 3:16


一. 前言


二. 聖經是基督的話
  1. 聖經每一卷書的目的,都是引導激勵我們識主更多,愛主更深, 事主更誠。
  2. 聖經就是 “基督的話”。


三. 基督的權威
  1. 聖父已將統治萬有的權柄交付聖子主耶穌基督,並作萬有之首,而聖經就是主基督牧養治理他子民的主要工具。
  2. 整本聖經是耶穌基督寫給古聖先民以及今日教會的信,聖經的權威就是教會元首主基督的權威。


四. 聖經的權威
  1. 基督見證聖經,聖經見證基督,相互印證彼此的權威。
  2. “道成文字”(聖經)的奧秘,與 “道成肉身”(基督)的奧秘相似。


五.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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