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後書 2:15, 哥林多前書 1:26
如何從聖經找到教義
如何得到教義?應該先搜集經文。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
1.教義必須可以清楚地在聖經中找到,假如不能證明是出自聖經,就應該拒絕它。
2.教義必須是純粹並純正的來自聖經。
3.教義在聖經中必須是明白清楚的。
把經文收集在了一起,應該做些什麽:
1.演繹法
2.歸納法
一些簡單實際的重要原則:
1.絕不能只在一處經文上建立教義,更不能用部份的經文來建立教義。
2.絕對不可以從聖經中得出任何與其它經文相矛盾的結論。
既然聖經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為何基督徒之間有不同看法?
1.人的錯誤。或者把哲學牽扯進來,或者將教義建立在一句或半句經文上,或者其它類似的事情。
2.勉強聖經去符合人的理論。
3.有些理論建立於我們不能肯定的細節之上。
4.把明顯是象徵意義的,當作字面意義的。
5.以偏見爲出發點,爲這些偏見去辯護。
一些特定的教義是我們必須要絕對確定的,這些教義對救贖來說是最根本的、和必要的,如基督的位格,神跡和超自然的事,十字架上的代贖,以及身體復活等。
對於不能絕對定論的事物,讓我們彼此寬容,幷盼望一切隱藏的實物都會變得明瞭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