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預旨是神按祂旨意的計劃所定永遠的旨意,藉著祂的榮耀,神已經預定了任何要發生的事(弗1﹕11-12)。
•在創造之前,一切都已定規好了。過去、現在、將來發生的事都在神的預旨範疇之內。神的預旨是永遠的、不改變的、會按時發生並成全。神的預旨超乎我們理性所能暸解的境地。
•神的預旨是神的主權、絕對的自由。而人的意志、自由度不過是相對的。既然我們的理性無法明白神的預旨,那我們就應該順服神的話。
•人違反了神的旨意便落入罪惡捆綁中,便沒有了自由。
•神的預旨是有目標的,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
•神的預旨有時使有些人誤解神是罪惡的創始者。羅馬書7﹕7-13告訴我們正確答案。神不被罪惡試探,也不試探人。
•申29﹕29隱秘的事屬于神;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于我們的。
•我們應當如以賽亞書6﹕8說的:“神,我在這裏,請差遣我”的積極態度來敬拜神、稱謝神、讚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