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 身体得赎 – 救恩的大成
· “教会被提”是必然的事实,是整个神的计划中最后的一部份:
· 身体得赎 (罗8:18-25)
1. 圣灵的印记,是不能被消灭的。(弗1:13-14)。所以得救是确定的事,圣灵也是将来得基业的凭据,身体得赎,完全的得救,是主再来之时赐给信徒的;救恩先是名份,然后是身体得赎。
2. 信徒现在等候主的再来,那日,身体得赎,不再有疾病和死亡。
3. 身体得赎,披上荣耀的身体,与主复活的荣体相似,才与主永远同在。(腓3:20-21)
· 救恩的步骤:先是得儿子的名份,然后主再来,教会的信徒身体得赎,披上荣体,才与主同在。
· 霎时之间 (林前15:50-54)
1. 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所以,信徒的身体要变成不朽坏的身体。(林前15:42-44)
2. 身体的改变是一件奥秘的事,发生在霎时之间,主再来的时候。
3. 死亡不再发生在信徒身上。
· 结论:教会被提的时候,信徒的身体才有完全的改变,进入救恩的‘身体得赎’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