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教會的責任
教會是主從世界選召出來的一個整體,信徒個別在主面前有職責,但主呼召教會在世界裡面也有整體的職責,這職責的作用,是在世界上為主耶穌的名字和真理作見証,有三點應特別注意之處:
· 教會整體的職責
1. 與陰間的勢力對抗 – 教會既是屬靈的組織,其責任也主要是屬靈的(太16﹕18,弗6:12)
2. 在世界上作鹽作光 – 教會是出世的組織,但同時也是入世的組織,(太5:13-16,可9:49)
3. 持守真道 – 聖經既是神所默示的,聖靈是惟一的解經者,而教會便有責任供應世界神的道。(提前4:13,提後2:15 )
· 信徒的職責
1. 敬拜聚會 –因主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復活。信徒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敬拜主,記念主復活,是為主日。(徒20:7,徒2:42,林前16:1-2,啟1:10 )
2. 彼此交接,互相建立。(徒2:42,加2:9,約壹1:3 )
3. 奉獻生命 – 生命奉獻包括全人整體的獻上,是信徒首要的職責。(瑪3:10,羅12:1,彼前2:5 )
4. 守望祈求 – 信徒是祭司,代求是信徒重要的職責。(拉6:10,耶29:7,提前2:1 )。
5. 傳揚福音 – 這是主的吩咐,是不可逃避的職責。(太28:19,路24:48,徒1:8,提後4:2 )。
教會整體的責任既屬靈也入世,信徒固然在教會中為一單位,但在教會的職責上,應該以整體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