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 教会的事工:教会的组织的第一讲 – 特殊的职分
· 主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的一切权柄职分都是本于祂,从祂而来(太23:10;约13:13;林前12:5;弗1:20-23,4:11-12,5:23-24)。主基督治理神的家(来3:6),不是倚靠势力或才能,乃是借着祂的圣灵运行在教会中(弗3:16,21;亚4:6);基督借着圣道的传讲与圣礼的施行来施恩给教会,圣道与圣礼被称为是施恩的媒介。
· 教会的事工-基督治理教会,领导教会的事工,教会中所有的同工职分,都是主基督所赋予的权柄,每个人都必须顺服祂的话;所以,圣经是一切事工的基本依据。
· 教会的组织-教会内的领袖职分,圣经所述及的,可分为两类:特殊性的初代职分与普遍性的正规职分. 我们先来看特殊的职分.
· 特殊的职分: 在初代教会的奠基时期,神赐下使徒与先知特殊的职分;他们负有特殊的使命,建造教会(弗2:19-20)
1. 使徒
狭义来说,主要是指主基督所拣选的十二使徒与保罗。(可3:14-19; 加1:1)
广义来说,也可用在“奉差遣负有特殊使命”的传道人。(徒14:4,14;林后8:23)
2. 先知
狭义来说,是指蒙圣灵特别启示的选仆,他们传讲写下神的话。先知之言的内容,包括直言讲解真道与预言将来之事(徒15:32, 11:27-28, 13:1-2, 弗3:5)
广义而言,可用指“一般讲道、分享信息”的人。(林前14:29-31)
· 这些特殊职分,就狭义而言,在初代的使徒先知相继离世之后,也随之结束,因为新约圣经已经完成。完成的圣经是神赐给教会完备的启示,任何人不可增加或删减之(启2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