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 教会的事工:教会的职事的第二讲
· 根据主基督的“先知、君王、祭司”三重职分,教会的职事可分为三层. 我们首先已经讲了第一层, 先知职分的事奉 , 现在来看第二层, 君王的职分:
1. “君王”职分的事奉是治理的职事: “领导治理、秉公行义”教会是神的国度,我们是神的子民;神是行事有次序的大君王,所以,教会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次序行。 (林前14:33, 40)
2. 祂赐下领袖职分来处理教会的事务,并赋予治理的权柄 (约21:15-17; 徒20:28,彼前5:2)
3. 教会应依照圣经来订立“崇拜秩序”与“教会法规”,并认真施行管教惩戒 (太18:18;林前5:1-13; 帖后3:14-15; 提3:10-11)
· 教会里长执会、行政同工会议、建堂委员会等,是属于“治理的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