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 教会的事工:教会的职事的第三讲
· 根据主基督的“先知、君王、祭司”三重职分,教会的职事可分为三层. 我们已经讲了第一层, 先知职分的事奉, 和第二层, 君王的职分, 今天来讲“祭司的事奉”:
1. 祭司职分的事奉是献祭代求、团契分享: 教会中要肢体相顾、彼此相爱、同甘共苦。广而言之,所有的权柄与责任,都是为了服事人, 是怜悯的职事 (太20:26-28; 徒4:35, 6:1-6, 20:35)
2. 基督的救恩,乃是关切人灵魂身体一切的需要。所以,教会要注重“劝化、施舍、怜悯”等实际行动 (罗12:8; 雅1:27, 2:14-17)
3. 教会推行慈惠工作,奉基督的名为信徒与非信徒服务, 成为教会团契事奉之一 (太10:42, 25:37-40; 加6:10; 彼后1:7)
教会里家庭聚会、团契小组、辅导中心、救助委员会等,是属于怜悯的职事,以爱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