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 神蹟
· “神蹟”是神的护理之工,是“超常的护理”,是神超自然的大能作为,证实所传的道,启示国度真理。
· 圣经的教训 – “神蹟”,乃是以三个名词来表达
1.“奇事”(徒4:30)
2.“大能作为”(太11:20)
3. “记号”(约2:11)
· 神蹟不只是“超自然”,更是“胜邪恶”,是来世权能的记号指标。(太11:4-15;罗15:18-19;林后12:12)
· 神蹟的意义与特性
1.神蹟是神的大能作为,伴随从神而来的话语启示,神国度降临并至终实现的指标。
2.圣经所记载的神蹟,都是启示性的,是“行动启示”,伴随“话语启示”而来。
3.今日的神蹟不是启示性的,乃是光照显明圣经启示的真实可靠。
· 神蹟是神的超常护理,主权在神;我们不可盲目强求“神蹟”,乃应真心信靠“行神蹟的主”(太16:1-4, 26: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