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1~12
第六十二講 不能赦免的罪
主耶穌警戒門徒,有一種褻瀆聖靈的罪是不能赦免的。路加福音12章第一節告訴我們,有幾萬人聚集聽耶穌講道。這可能是古代最大的佈道會,人們爭先恐後擁,甚至彼此踐踏,這表明主耶穌屬靈的生命對群眾有很大的吸引力。
主耶穌警告門徒說,那能殺人的身體 ,不能害人靈魂的邪惡勢力,不要怕他們,因為這些黑暗勢力不能決定人類永遠的歸宿。但那能殺人的身體、又有權柄將人的靈魂丟入地獄的上帝,我們卻應該全心全意地敬畏祂,因為上帝不但管制我們今生的事,也要管制我們永生的事。
主耶穌說,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以得到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主耶穌在地上講道的時候有很多人頂撞、咒罵、反對祂,這些人還是可以得赦免,因為他們悔改認主。相反有的人頂撞褻瀆聖靈卻不能得到感召,不能得到赦免。例如因有人說主耶穌趕鬼的能力來自鬼王,就是褻瀆聖靈。這也提醒我們要常說讚美主的話和造就人的好話,使人得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