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5:11~24
第六十七講 浪子回头
浪子回頭金不換,一個人做錯了事能醒悟過來,這是天大的喜事。耶穌的這個比喻代表聖父的赦免。
主耶稣说,一個人有两個兒子,大兒子安分守己,幫助父亲做事,小兒子要求分家,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小兒子把分到的钱财都带到远方去了。为什么父亲要這樣做?因为父亲知道,一個一直留在身邊没有醒悟过来的孩子,永远长不大,不能獨立生活。他要給兒子一個機會。這個父親很偉大,代表天父。
小兒子變賣家產到了远方,摆脱了家庭的影响和束缚,结交了许多壞朋友,吃喝嫖赌,任意胡為,把钱全部花光了,连回家的旅费都没有。那時当地有了饥荒,他找到了一個养豬的工作。犹太人不吃豬肉,这孩子去养豬,說明他實在沒有辦法,已经堕落到底了。
苦难漸深。小兒子在絕望中醒悟过来,即刻起程回家並要向父亲认罪说,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還未到村莊,父親見到心裡歡喜,動了慈心,跑去與他親嘴,抱頭痛哭,泣不成聲。父亲说,我这個兒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