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1~14
第七十二講 自誇與認罪的禱告
今天來比較一個自以為義的人與自以為有罪的人有什麼不同。
路加福音第18章首先有一個比喻,勸人要常常禱告不要灰心。一個官被寡婦纏擾,為避免麻煩都要為她申冤,難道上帝就不為他的選民解決問題嗎?有時禱告未得垂聽是因為時候未到,所以要學習堅持忍耐。
禱告不是苦苦哀求,而是要明白上帝的心意。禱告是與上帝交談,把我們心中的罪惡倒空,得著上帝的赦免;把我們心中的愁苦說出,得著上帝的安慰。不僅如此,還可以把我們的祈求帶到上帝面前,得到上帝的看顧和答應,榮耀主的聖名。
這個法利賽人的禱告不能得到上帝的垂聽,因為他所講的都是誇耀自己的話。聖經要我們看見別人比自己強,他卻看自己比別人都好。 他在上帝面前所盡的本份是好的,但是他需要聖靈的光照,叫他認識自己的敗壞。
那個稅吏,原是社會上被人看不起的人,所以他來到上帝面前連頭都不敢抬,遠遠地站著,捶著自己的胸膛對主說,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這樣誠懇的禱告是上帝悦納的,所以他得了赦免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