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3:34, 啟示錄 22:3, 約翰福音 1:12, 哥林多後書 12:7~9, 雅各書 5:14~16, 馬太福音 16:18~19, 馬太福音 18:18~20
- 引言:神要選召一批得勝者,將來在天上與祂一同作王、管理國度,並且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啟22:3),因此「事奉神」是得勝者的目標。前面我們已經提到神要我們忠心—盡己所能的服事,這是指事奉的原則而言。今天,我們繼續要講到得勝者事奉的內容是什麼?事奉所需要的恩賜和權柄為何?
- 權柄:把權柄交給僕人(上帝把工作分派給我們,祂也賜給我們作工所需的權柄!)
1.個人的權柄:(約1:12)每個信耶穌的人都有這權柄,就是作神的兒女。
(1)傳福音:(太11)耶穌打發十二門徒去傳福音,祂也賜他們權柄能趕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2)醫病、趕鬼的權柄:
a.醫病:
原因:除非是保羅的一根刺神不醫治(林後12:7-9),否則要相信神能醫治。
方法:認罪,按手抹油(以信心)禱告(雅5:14-16)
b.趕鬼:
原因:拜偶像+淫亂+仇恨
辨別:眼神兇光+力大無窮+身體扭曲+懼怕耶穌名字
方法:潔淨(禁食)自己,奉主名趕鬼(唱有關寶血及十字架的詩歌)。(認罪+往事的處理)針對被趕鬼者
2.團體的權柄:教會禱告的重要性
(1)神給教會有權柄(太16:18–19)
(2)教會的權柄來源:兩三人同心合意禱告(太18:18–20)
例證.紐約布魯克林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