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38:1~29
38章記載很奇特的事情。猶大的長子是珥,耶和華看珥為惡,叫他死了。他的妻子他瑪成寡婦。按當時風俗,珥的弟弟俄南要與他瑪同房,為哥哥生子。然而俄南假意娶嫂耶和華叫他也死了,他瑪被猶大遣回娘家守寡等候第三個兒子。猶大第三個兒子示拉長大,并沒有娶他瑪。他瑪設計讓公公猶大將她當作妓女,與他同寢生子,且是雙生的。這種兄死弟娶兄妻生子繼承產業的事情在今日看來不可思議,但在摩西時代已是猶太人的風俗。這是為猶太人立的法,僅用於猶太人。
從中可以看出四點:
一、猶大不該找妓女,且他沒有看出這就是他自己的媳婦,受了騙。說明我們要時時刻刻謹慎,不可放縱情慾。
二、當猶大聽人說他瑪作了妓女并且有孕,要燒死他瑪。說明他沒有很好檢討反省自己。大家的眼睛不應只放在別人身上。
三、猶大在知實情之後,就認定他瑪更有義,也認錯不再與他瑪同寢,此舉證明猶太人心裡尚有公義之心。他瑪的雙生子之一法勒斯是大衛的先祖。人人都會犯錯,但上帝有赦罪之恩,神是信實、公義的,祂用自己的寶血洗凈我們的罪。只要我們認罪悔改,上帝就會赦免,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讓我們得著神的救恩、新的生命。
四、聖經是大公無私的,猶太人祖宗的醜事也記錄在此。此類不倫的事情如實記載下來是要將此作為一面鏡子,照出人的罪惡。“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林前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