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讲题:追求圣洁 – 第二专题 第五讲
• 基督教伦理观念基于内在生命的结果,与外在行为表现并存。生命的改造成圣是灵命的核心,显于性格上(约壹3:2-3,9;1:1-3)。
• 成圣有两种,缺一不可。第一是了断的成圣,信徒一旦重生了,就有了生命新原则的根基(约壹3:9),与罪恶划分界线,不要犯罪(约壹5:3),不能犯罪等,这是意志的事(林前3:11;1:30;彼前1:2)。第二是渐近的成圣,这点对神的儿女非常重要,信主以后仍要努力,这是功夫的问题。
• 成圣的功夫包括“治死罪”和“得生命”,这两方面缺一不可。
1. 前者是谈到罪的问题,我们要认罪(约壹1:9;2:15-17;罗7:25;8:13;撒上15章),不爱世界,除去偶像, 远避淫行等。
2. 在得生命上我们要洁净自己,像耶稣一样(约壹3:3;罗8:5),随从主,体贴圣灵,把圣灵的果子显于性格上。
• 成圣的动力:圣经中诫命的要求是我们成圣动力之一(约壹1:6、8、10;2:4-9;4:20),顺从圣灵(西3:15),行公义和平为神国的要素(罗8:6;14:7)。另一种是对“末世的盼望”,认清自己要有主的形象(约壹3:1-2;罗14:11-14;彼前1:8;彼后3:10)。
• 圣洁的成长:神的家中有三等人(约壹2:12-14)。
1. 小子们,要躲避罪,因为神是我们的父;
2. 青年人,要靠主刚强,得胜那恶者;
3. 老年人,要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
• “与主同行”,是我们灵命塑造的过程。“遵行十诫”是外在的表现, 真正能存到永远的是成圣的果子, 属灵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