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命塑造系列(8)


今日讲题:神的诫命 – 第二专题 第三讲
• 约翰壹书主要内容是叫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 并讲求灵命之操练,得知救恩的确据,更使人得到永远的满足和喜乐喜乐。
• 因为人犯罪,有罪的人良心无标准,但“神的诫命”却是人良心的标准(约壹3:4;太5:17、19)。
• “神的诫命”就是律法,整本旧约都是说律法,是神创造人时设的道德律(申4:8)。
• “十诫”是伦理唯一的标准,基督徒社会伦理的准则, 永不改变(出20:17;罗2:15),它的用处有三:
1. 叫人知罪而信主(罗2:12~16;3:20)。
2. 抑制罪行败坏(提前1:9-10)。
3. 为圣徒生活的规范(罗8:4)
• 从福音书和使徒书信中可看到,下面七条律是今日注释十诫的法则 (诗119:18、130)
1. 优序律,敬爱神优先于爱人,要爱神所爱,恨神所恨(雅3:9;弗5:5)。
2. 积极律,是由消极的到积极的,如爱仇敌(太3:38-47)。
3. 内化律,是从外在的到内在的(太5:28)。
4. 逆反律,是从正向到反向的,如子女和父母,及主仆间之律(弗6:1-4、5、9、14)
5. 扩大律,如由个例的到类别的, 如个人尽孝道,扩大到对在上的“顺服”(罗13:1~7)。
6. 团体律,是由个人的伦理到团体的伦理,不但个人力行十诫,而且要相互的要求。
7. 处境律,由字面的到当代的意义。
• 总之,神的诫命不但使个人能成圣,也是社会伦理的准则,对社区及全国而言,可逹到文化的改革,使全国都能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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